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9-16
校内各单位:
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,根据《北京师范大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实施细则》,珠海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于9月17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。本次清查盘点的范围为全校所有单位。
各单位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,对本单位名下的固定资产及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,查清管理情况,做到账实相符,不重不漏。清查盘点期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
1.基础信息维护。各单位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的机构、人员、存放地点等基础数据进行核对,并将需要修订的信息及时报送资产管理办公室商勇(木铎楼A110,0756-3683625)。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对修订信息审核和调整。
2.盘亏资产处置。各单位清查盘点中发现盘亏资产,需要在2025年10月31日前,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报处置申请,同时需要提交盘亏资产产生原因的相关说明、同意报送盘亏说明的党政联席会或班子会等集体决策会议纪要。如果盘亏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,还需要提供责任认定文件,及党政联席会或班子会等集体决策会议纪要。
3.材料集中报送。各单位须于2025年10月31日前,将上述盘亏资产处置相关材料(如有)、《固定资产盘亏明细表》(如有)纪《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报告》(均需签字盖章)的扫描件,发送至资产管理办公室指定邮箱。
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。
电子邮箱: 91122006035@bnu.edu.cn。
联系电话:0756-3683794
联系人: 赖海婷
附件:
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
2025年9月16日